近日,新版《无锡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施行,取消了只能“一个儿童免票”的规定,这也意味着“二孩”“三孩”家长今后乘坐地铁时,所有同行的符合身高规定的儿童都能享受到免票优惠。取消“一个儿童免票”的规定,考虑到了不同家庭之间的差异,让更多儿童的权益得到保障,是一件具有示范意义的好事、实事,应当点赞。
“一个儿童免票”的规定是指成人带领一名身高不满1.3米儿童乘车时,儿童免票。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过去的计划生育政策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公共交通的优惠政策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相适应。时至今日,这一规定显然已经不合时宜。一方面,国家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已经放开三孩生育。另一方面,两个孩子或者三个孩子一同出行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一个孩子免票,其他的孩子购票,不仅有失公平,也给家长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取消只能“一个儿童免票”的规定体现了一种与时俱进的思维。当下,我市正在创建儿童友好城市,为儿童创造安全自在的成长环境,首先需要做好“加法”,比如设立“儿童友好专列”“阳光驿站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做好“加法”的同时,还要认真做好“减法”。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规定,还停留在独生子女时代,需要认真捋一捋、查一查,发现不尽合理的要及时做好调整。让好的制度适应新情况,继续发挥保护儿童、关爱儿童的积极作用。新版《无锡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施行,取消了只能“一个儿童免票”的规定,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这也启示我们,不只是公共交通,如果景区、游乐场等存在类似的不尽合理的规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王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