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警方周刊

心存侥幸酒驾4天后又被查

  “酒后不开车”已深入人心,可偏偏有人不听劝,被查处后还不以为意,竟还偷偷“失驾再驾”。近日,交警支队梁溪大队在太湖大道青年路开展零点酒驾整治行动时,市民刘女士因酒后驾驶被执勤交警张立文现场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她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4天后,刘女士心存侥幸,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又驾车上路,途经东林广场时,被在此执勤的民警张立文再次查获,刘女士因驾驶证暂扣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机动车驾驶证被交警部门暂扣期间,当事人就没有了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希望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更是对他人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