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家庭多年前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该房已出售,现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如果我再买房,还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您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现名下又有一套住房,合计认定为两套住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2.我家庭为本市户籍二孩家庭,夫妻俩均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名下也没有过住房,现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无锡市区购买房屋总价150万元的首套住房,能否享受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的优惠政策?
答:可以。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符合首房首贷的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
3.我家是二孩家庭,以前买房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该房已出售。2021年6月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现在名下就一套住房,我们夫妻都正常缴存公积金三年多,现在办理转贷能享受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的优惠政策吗?
答:不可以。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不符合首房首贷的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
4.请问《住房信息查询证明》《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家庭认定证明》在哪里办理?
答:《住房信息查询证明》到我市(含江阴、宜兴)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家庭认定证明》到现居住地街道(镇)办理。
5.我家庭名下现有一套房产,我们夫妻均已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两年以上,现在打算购买一套法拍房,法院要求我们全额付款,如果全额付款还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如能办理,除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供哪些其他材料?
答:可以。全额付款后,在不动产权证办理前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还需要提供拍卖成功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法院出具的房款结算票据。
6.我和妻子没有购买住房,目前在宜兴租房居住,能否提取公积金用以补贴房租?
答:如您在本市(含江阴、宜兴)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