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热闻

违反防控规定,依法依规严惩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攻坚拔点的重要时刻。全市公安机关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决定》,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事拘留!

  7月8日,无锡市新吴区一名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密接人员费某(男,43岁,现住新吴区)由无锡闭环转运至南京某集中隔离点。期间,其不遵守防疫管理规定,擅自离开房间,在大厅、楼道等公共部位活动。

  7月9日,费某核酸检测呈阳性,致多名工作人员被集中隔离,现费某已被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费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新吴公安分局已对费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扰乱防疫工作现场秩序,行政处罚!

  近日,李某在经开区一核酸检测点因排队等候问题在现场吵闹,不听从防疫人员劝阻,扰乱核酸检测点正常秩序,被经开公安分局华庄派出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餐饮单位违规提供堂食,行政处罚!

  7月8日,惠山公安分局洛社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餐饮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提供堂食,该店负责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当前关键时刻,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