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纵横

生态环境部详解环评相关工作

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

  据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 环境影响评价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环评工作如何在保障重大工程顺利开展的同时守住生态环境底线?面对新污染物治理等新要求,环评将如何发力?生态环境部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环评相关热点问题。

  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提出一系列服务措施和创新举措。

  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审批4.78万个项目环评,涉及总投资超过8.4万亿元,同比上升28.9%。刘志全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通过深化产业园区等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等,进一步优化和简化管理;同时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执行新要求,简化报告表编制内容,做好面向基层的指导帮扶,同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刘志全表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坚决打击环评弄虚作假,积极协调地方和公检法等部门,推动依法查办环评造假典型案件;进一步落实好环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对环评文件质量负责的主体责任等。

  近年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备受关注。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提出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

  “目前部分已经出台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已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刘志全表示,对不符合禁止生产或限制使用化学物质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如涉及有机氯杀虫剂等持久性有机物生产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环评。

  刘志全说,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积极推进新污染物环境影响评价基础研究,做好与新污染物技术标准、调查监测方法规范等的衔接;同时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切实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源头防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