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我市出台《意见》谋划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盘活集体资产 促进共同富裕

  本报讯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在集体资产利用等方面放权,并促进镇村、村村、村企等联合,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激发增长动力。到2025年,全市村均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要达800万元,最低要达50万元。

  据介绍,《意见》鼓励村集体以参股入股、承建配建等方式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如参与或承接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加油站点、农贸市场等项目,也可由镇级平台统筹,与多家金融机构洽谈后将资金存入利率较高一方。《意见》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等权能,即农民今后可凭集体资产股份获得抵押贷款等权益,有更多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产生部分闲置住宅、闲置宅基地和老旧厂房等。围绕盘活这些资产、让有市场前景的涉农项目有更多土地、房子可用,《意见》明确支持村集体和村民采取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引导进城落户的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村集体可将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等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农村规模小、收益低的企业仍不少,数据显示这样的低效产业用地仍有4.6万亩。《意见》明确,对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低效集体工业用地优先盘活,通过以房换地、以股换地等方式对腾退方进行补偿。至2025年,4.6万亩低效用地要全部腾退出来,使有限的土地资源产生更高效益。

  乡村振兴,亟需更多人才参与。《意见》就招才引才推出新举措:村集体可对业绩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发放奖励绩效,也可聘任村外人才担任职业经理人。

  整合更多资源,开展层次更高的项目建设,农村才能尽快改变面貌,拓展增收新局面。《意见》明确镇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主体责任,以多种方式深入推进联合发展。市农业农村局人士说,我市除进一步完善镇与村的联合发展、村与村的“抱团”发展外,还将推动村集体与供销合作社共建区域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与实力强、技术优、专业精的工商企业、农民合作社、科研院所等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这样村集体能参与更多项目建设,更好地释放农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活力。(朱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