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我市推出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12条

除个别条款之外,执行期限至今年底

  本报讯 昨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无锡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推出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12条政策。

  首先是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相关部门将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对参保企业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按规定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可提至90%。企业稳岗返还裁员率按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确定,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按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确定。同时,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在失业保险方面,我市将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用于支持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就业专项资金申领条件人员和单位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四项支出。对留工培训企业,我市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通过大数据比对,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以及对因出现疫情且政府应对疫情防控需要停工停产的企业,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此外,还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为拓宽就业渠道,我市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2022年毕业年度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同时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在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不足的,根据实际,可提取累计结余4%左右的失业保险基金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将继续执行。在对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缓缴三项社保费行业实施范围。此外,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现中高风险疫情的,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亦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对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方面,我市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据了解,以上失业保险稳就业12条的政策执行期限除个别条款之外,一般至2022年12月31日。 (赵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