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警方周刊

依法文明养犬,建设美丽无锡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卫生和社会秩序,8月25日,市公安局联合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全市多地开展文明养犬集中宣传活动。

  “在线申领犬证,先下载‘犬卫士’APP,点击这里。”25日上午,南禅寺广场人头攒动,民警正为市民提供犬只免疫、养犬登记服务。经现场审核,犬主可当场领取犬牌。仅8月以来,市公安局已组织开展此类“一站式”服务35场,共为1200余名犬主提供了犬只免疫、养犬登记服务。

  今年以来,无锡公安全方位创新打造犬类管理新模式,有效规范提升全市文明养犬管理秩序。聚焦信息化应用,实行犬类智能管理。依托无锡智慧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犬卫士”系统管理服务功能,推行“犬卫士”手机APP犬只免疫与养犬登记线上申报、在线审核、现场发牌等措施。目前,居民养犬登记新增15229只,累计达13.34万只。

  实现多元化管理,加强联合执法整治。公安、城管部门实行“城警联动”联合执法整治,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在老旧小居民小区、农贸市场、中心商务区、公园绿地、主干道等地现场查纠、处罚养犬不登记、遛犬不牵绳等行为800余起。

  加强常态化引导,强化文明养犬意识。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海报、播放养犬管理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已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209场次,依托“犬卫士”手机APP为市民“零跑腿”办理养犬登记8000余张,共发放宣传册、致养犬户一封信2万余份。

  文明养犬须知

  依法文明养犬是市民良好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社会道德诚信的体现。违法违规及不文明养犬行为是广大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民生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卫生和社会秩序,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养犬实行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未经免疫、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未经登记养犬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未登记的,由公安机关收缴犬只,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依法对犬只实施强制免疫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2、在重点养犬管理区域内每户限养一只犬,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养犬超过限养数量或者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公安机关收缴犬只,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禁止在住宅小区公用部位养犬。拒不整改的,由公安机关收缴犬只,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4、禁止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医疗机构、宾馆、车站候车室、金融经营场所、文化体育场馆,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管部门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收缴犬只。

  5、广大市民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携犬外出不采取相应措施、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遛犬不牵绳或者犬只乘坐电梯不牵绳、在禁止遛犬区域和时间段遛犬的,由城管部门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收缴犬只。

  不及时清除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的,由城管部门对携犬人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6、养犬人应履行看管责任,未尽看管责任,致使犬只伤害他人或影响公共安全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犬吠影响他人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未制止造成一定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7、对阻碍依法执行职务、造谣滋事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锡市养犬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