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无锡发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意见》

“二十条”促市场主体“育得多长得壮”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如何让市场主体“育得多、长得壮”?无锡放出实招。

  9月8日,无锡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无锡市进一步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通过六大方面的20条重点措施,打出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组合拳”,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竞争活力、创新活力。

  聚力培育,涉企政策协同联动

  一直以来,无锡高度重视市场主体的培育和激励,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加快转型发展,市场主体规模逐年提升。全市现有市场主体105.8万户,成为无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市场主体不断壮大,经济发展才会有源源不断的动力。为不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无锡着眼于市场主体的长远、持续发展,推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政策”20条措施,强化了财政、金融、产业等各项涉企政策协同联动,推动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政策集成创新,从而形成稳增长促发展的政策合力。

  聚力培育市场主体,《意见》定下了进一步扩容提质的目标——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50万家,各类企业总量超过50万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超9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5万家,累计新增雏鹰、瞪羚以及准独角兽入库企业分别达到4000家、1500家和200家,入围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60家以上。

  精准施策,加大分类引导精准支持

  围绕企业由小到大的成长路径,着力加强对大中小微企业分层级、分梯次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是此次《意见》的一大亮点。(下转第3版)

  “二十条”促市场主体“育得多长得壮”

  (上接第1版)

  围绕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转型发展,重点放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围绕中小企业做精做专,着重引导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之路;围绕大型企业做优做强,鼓励龙头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及投资合作,推动企业规模扩张;围绕企业科技创新,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递增奖励机制;围绕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分类分档给予奖励补助,进一步帮助企业深度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

  “本次《意见》在制定过程中,尤其注重加强对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分类引导和精准支持。”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如通过加强科技孵化载体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核心技术攻坚、支持创新型企业集群发展,集聚和做强科创企业,精准助推企业科技创新,助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难题;通过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开拓境内外市场,推动外贸新业态发展,主动靠前为外资、外贸和“走出去”企业提供定向支持,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直面需求,强化满意度获得感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意见》直面市场主体发展过程中的需求与期盼,拿出6条优化发展环境的措施,从“个转企”“小升规”、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上市融资、创新创业等企业关心的若干方面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政策,着力提升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可得性,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获得感。

  在要素保障上,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重大投资项目,优先配置土地资源、优先保障建设资金、优先保障节能减排指标、优先保障人才需求。

  在资金支持上,新引进攻关产业关键技术的创新领军人才(团队)最高给予1000万元,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我市非上市企业最高奖励2000万元。

  在服务模式上,深度整合资金、人才、金融、空间、社保、商事登记、政府采购、水电气等涉企数据和资源,实现惠企政策一站式集中、材料一次性提交、事项一条龙办理;制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在部分领域探索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

  (祝雯隽、见习记者 印牧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