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省人大常委会来锡开展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立法调研

曲福田带队 杜小刚参加相关活动

  本报讯 9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带队来锡调研我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工作,走访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并召开《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小刚,市领导许峰、徐劼、曹佳中、马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蔡叶明、秘书长陆洪参加相关活动。

  调研期间,曲福田一行前往江阴市实地考察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听取公司关于长江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服务的工作汇报,了解江阴港洗舱处理站废水处理装置、中水回用装置等使用情况,勉励公司负责人建设更高标准、更高质量的洗舱站点,进一步提升江阴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推进危化品船舶“应洗尽洗”、洗舱水“就地上岸”,践行国有企业“挑大梁、扛重责”的使命担当,为长江船舶污染防治贡献企业力量。

  座谈会上,曲福田听取了省人大代表、市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江阴海事局、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及企业家代表的有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对无锡立法工作及污染防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依据省委决策部署推进《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举措,体现依法推动美丽江苏建设的担当作为。《条例》以小切口贯彻大战略,创新性地对具有持续性、流动性的污染进行规范;作为区域性协同立法,对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曲福田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整体谋篇布局,听取各方意见、吸纳各方建议、凝聚各方智慧,统筹协调三组重要关系,为长三角协同立法提供一个高质量、高标准的法规样板。要协调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关系,明确细化政府部门监管职责、管理范围、行政权限,深化落实企业在长江船舶污染防治中的主体责任。(下转第2版)

  省人大常委会来锡开展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立法调研

  (上接第1版)要协调源头预防和污染治理的关系,以“防”为主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保障源头治理落到实处,加强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治理全流程不脱节。要协调协同治理与区域差异的关系,既做好与长三角其他省市的沟通协调,又为协同治理贡献无锡经验和无锡智慧。(孙倩茹、见习记者 陈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