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及组合贷款业务申请条件等做出调整。
根据通知,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同时,市区(含铜山区)缴存职工在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中心规定的条件时,不分单方或双方申请,提取加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20万元。
通知还提出,放宽组合贷款政策,取消首房首贷的业务申请条件,凡符合该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的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提高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对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缴存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再提高20万元;提高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2021年5月31日后依法生育三孩的该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再提高10万元。
据悉,除了针对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外,上述另外三条规定为阶段性调整政策,适用范围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自住住房,并须在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