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马秋林带队来锡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本报讯 9月20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带队来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实地检查江阴港口、码头环保安全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深入检查太湖生态修复、治理情况,并召开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市领导许峰、徐劼、沈建、马良参加相关活动。

  在锡期间,马秋林一行先后实地检查申港街道田头村生活污水处理、临港开发区港口码头治理、太湖梅梁湾生态修复和太湖清淤固淤工程等,勉励相关地区、企业人员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环保,两手都要硬。要做好“一法一条例”的宣贯工作,推动全社会强化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让守护清水绿岸成为全民自觉行动。

  座谈会上,马秋林听取了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无锡和常州市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部分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基层执法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的有关工作汇报,对无锡“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给予充分肯定。马秋林指出,实施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百姓生活幸福感的重要举措,要总结共性问题、提炼个性方案,为完善法律措施作出贡献。

  马秋林要求,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加快流域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着力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切实增强依法保护长江的责任感、使命感,清醒认识到我省沿江地区排放总量仍处于高位、生态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继续加大“一法一条例”推进力度。(下转第2版)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保护 “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上接第1版)要聚焦生态环境修复,依托法律构建的规划性修复、静止性修复、措施性修复、自然性修复的制度体系久久为功,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落实落地。要凝聚“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效合力,推动各有关方面增强法治意识,加大长江、太湖治理力度。要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流域性、区域性协同立法,为我省长江保护提供有效制度供给。

  (孙倩茹、见习记者 陈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