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纵横

轨迹交集人员请速报备

  10月7日凌晨,我市在外省来(返)锡人员“落地检”中发现1人核酸初筛阳性。市区两级迅速开展流调溯源、核酸采样和隔离管控,严格落实相关场所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经流调,该名初筛阳性人员10月4日乘坐UQ2535次航班从乌鲁木齐到兰州,10月5日11时14分乘坐T118/T115次列车(15号车厢)从兰州出发,于10月6日11时59分到达无锡,抵锡后在无锡火车站进行“落地检”,后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与该人员存在轨迹交叉的人员,特别是10月4日乘坐UQ2535次航班、10月5-6日在T118/T115次列车15号车厢以及10月6日11时50分至12时40分在无锡火车站有活动轨迹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属地疾控部门报备,配合开展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对时空伴随人员将进行“苏康码”赋黄码,请被赋黄码人员立即联系所在社区(村)登记,按要求实施5天5次核酸检测,并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规定。黄码人员核酸检测须前往专用采样点,或在区域核酸检测后错峰错时采样。外出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市民如发现家人、亲属、朋友有上述情况,要督促提醒落实主动报备、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请来(返)锡人员严格按照《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60号通告》,及时主动报备,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公路卡口、省界服务区积极配合做好“落地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提醒来(返)锡人员第一时间“落地检”。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若出现发热、咽痛、干咳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