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唯唯
两个月时间,我把近三年在各类报刊发表的文章整理出来,共计20万字。经朋友介绍,与北京一家出版社签下自费出版协议。
美国作家苏珊·桑塔格说:“所有写作都是一种纪念。”回望40余年笔耕历程,读书没读出个什么名堂,写作也没写出个流芳百世的佳作,用家人和朋友的话说:最多算是个半俗半雅之人。话虽如此,但也有聊以自慰的收获。1998年盛夏去海南三亚,我住的宾馆紧挨着大海。十天时间里,我几乎每天傍晚跑到海边,坐在沙滩上欣赏着大海和落日,并有感而发写了一篇散文《三亚落日》,发表在本省一家文学杂志上。没想到墙里开花墙外香,这篇千字小文先后被江苏、北京选入小学语文课本。一篇散文(节选)被两家教育部门选入课本,对于一个业余码字者来说,可算得上是一件喜事。
为什么一直坚持在写?我绝对服膺作家汪曾祺的一句话:“人世间有许多事,想一想,觉得很有意思。有时一个人坐着,想一想,觉得很有意思,会扑哧笑出声来。把这样的事记下来或说出来,便挺幽默。”正是这句话催促着我不敢懈怠、不想慵懒、不愿虚度。我在书的自序中写道:“选择写作,实际上就是选择一种精神方向,选择一种生存的方式和态度,这与能否成为作家,能否成为名作家实在没有什么关系。在自己的世界里勇往直前,每个人都可以活得像一支队伍。”
我很喜欢一句话:“给时间时间。”当一个人学会给自己时间,才能享受到时间的复利。岁月让人在容貌上减损的,会在别处有增补。“别处”在何处?在一直花时间做的事上。当一个人能在时间的积累中专注做一件事,把这件事越做越好时,就无需那么多关注的目光、赞美的言语和暧昧的情感。它或许不能带来直接的物质利益,却永远给我以精神上的启迪与升华,润物细无声,丰盈我的整个精神世界。
朋友问我自费出版自己的书有意义吗?我无言以对。但我知道,在整个出版史上,有太多的名著都不是经过出版社的编辑之手出书的,如J.K.罗琳的《哈利·波特》、莫泊桑的《羊脂球》、高斯的《算术研究》。由于出版社不肯免费出版,他们只能自费出书,没想到之后却打开市场,一举成名,成为传世的经典之作。自费出版一直是众多作家、学者成名之前,展示其创作成就和独特思想的理想途径。
诚然,我不敢和那些大家相比,更不奢望一举成名,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从上世纪80年代爱上写作至今,40余年间,我没有停顿、没有弃笔、没有虚度,一路跌跌撞撞走到现在。特别是自己的小文能被两家教育部门选入课本,更加坚定了我的写作。记得读过辛弃疾的《贺新郎》词:“问何物,能令公喜?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我怦然心动,似有所悟,当即将“青山”改作“文学”,成了“我见文学多妩媚,料文学见我应如是”。
人变老是不可阻挡的,文字却能永远年轻。我可能一辈子也当不了作家。但这有什么关系呢?因为热爱,我坚持了,我奋力了,我钟情缪斯女神,始终如一,未曾移情,也未曾懈怠。我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但我一定会“平生一片心,不因人热;文章千古事,聊以自娱。”人生有限,给自己留一份在世间活过的证据、一种纪念,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