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获悉,近年来,我市法院涉网购类纠纷案件数量有上升趋势,主要集中在二手交易、快递收取等方面。
近日,家住惠山区的张某在某二手网购平台买了一串“转运珠”,谁知到货后,发现3颗“转运珠”内都有橡皮胶圈,去除胶圈后,黄金的实际重量只有2.63克,与卖家王某所描述的3.1克相差了0.47克,要求退货。双方协商不成,闹上法庭。法官审理发现,本案中王某发布的出售信息从字面意思来看,是三个“转运珠”重3.1克。在双方的聊天记录中,王某也并未将“内含胶圈、3.1克是三个‘转运珠’的货重而非金重”告知张某。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向张某退还货款,并承担退货运费。法官表示,在二手平台购买物品时,应该先对物品进行初步了解;与卖家沟通时,注重对物品关键属性的确认,而不是简单沟通后直接购买,以免遇到本案中张某的情况。
近日,丁某在某健身器材公司的网上商店花费650元(含运费)购买一套家用健身器材,送货地址为无锡市新吴区某地。然而当快递送达时,丁某却发现快递被快递代收点代收了。气不过的丁某拒绝提货,并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按照网上订单的地址送货,并赔偿相应损失。最终,法院经审理,判令该公司按照订单中确认的客户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某地”向丁先生交付健身器材,并赔偿经济损失。法官表示,在该案中,健身器材公司没有告知丁某“公司委托的快递公司不能送货上门”,也没有明确如果送货上门需增加运费。因此,该公司不能因为和快递公司之间的运输合同而推卸向丁先生交付货物的义务。(张子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