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内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设区市旅居史人员、省外来(返)锡人员,特别是有连云港市,登封市武术学校及登封市行程轨迹,河北省邯郸市、石家庄市、邢台市、保定市、沧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北京市,青海省西宁市,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佛山市,湖南省株洲市、常德市,湖北省武汉市,四川省成都市、巴中市、凉山州,江西省九江市、萍乡市,山西省忻州市、晋中市、朔州市,陕西省西安市、榆林市,甘肃省兰州市、陇南市,山东省济宁市、临沂市,云南省红河州、曲靖市、昆明市,安徽省淮北市、宿州市,河南省郑州市,黑龙江省绥化市、哈尔滨市、伊春市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要立即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地检”和后续的健康管理措施。
对不主动报备、在报备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街道(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两站一场”、酒店宾馆等要加强对涉疫地区尤其是河南、河北、连云港等涉疫地区旅居史来(返)锡人员的主动摸排、信息登记和报告,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主动报备和健康管理。
各类园区、工地、农贸(集贸)市场等用人单位,以及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外包服务机构,要严格排查用工人员涉疫地区旅居情况。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行业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强化务工人员规范管理。对人员排查不到位、管理措施不落实、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人员管理疏漏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