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热闻

“利刃”出鞘,拧紧燃气“安全阀”

冬季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动动真格

  本报讯 “堵源头”“截出口”“掐中间”,全链条紧盯城镇燃气安全。近日,我市启动“利刃·锡安”燃气安全冬季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燃气经营者、用户违法违规行为和第三方破坏等燃气安全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开展专项行政执法,集中市、区两级力量推动燃气安全隐患整治清零。

  昨天下午,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人员联合梁溪区城管执法人员,对梁溪区餐饮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组进入解放南路、槐古桥堍等地多家使用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的小餐饮店,检查燃气设备、灶具和报警器、切断阀等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使用情况。检查中发现,餐饮店后厨都已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个别餐饮店使用的灶具不具备自动熄火保护功能,执法人员告知店主必须尽快升级灶具,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

  “燃气安全事故70%发生在用户端,‘末端’安全要牢牢守住。”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所有11549家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已实现燃气泄漏报警器全覆盖,这些用户加装切断阀或自闭阀、更换燃气金属软管的工作也将于今年年底全部完成。“报警器全覆盖并非一劳永逸,餐饮场所业态调整变化快,每月都有开店闭店,必须通过动态检查确保报警机制发挥实效。”监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我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行动要求,辖区属地对餐饮场所每月进行常规排查,并联合各地的燃气管理部门、商务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合力落实监管责任。

  专项执法“动真格”,行政处罚“不手软”。从市市政和园林局了解到,我市近期开展的对餐饮场所燃气报警器安装运行情况“回头看”检查及燃气管线第三方破坏行为整治等行动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近期,江阴市长泾镇执法人员在对长泾镇人民路上某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厨房使用燃气未安装报警器,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予以2000元罚款。本次燃气安全冬季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动也将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出“重拳”,针对燃气经营者如供应站、储配站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为,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最高可罚款20万元。

  据悉,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将一直持续到明年春节前,除了餐饮场所,液化气站、汽车加油站、管道天然气用户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也将进一步强化。(朱冬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