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发布厅

世间温情需守望 人间正道是沧桑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蒋璟

  十三年,是他迄今为止在法院度过的年份,也是他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时长。谈到他,最高频的一个评价是严谨负责,对案子严谨、对他人负责。像许许多多奋斗在审判一线的刑事法官一样,蒋璟在他那几平方米的方寸天地间写下了一份又一份判决,在一件又一件影响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审理中,不竭地追求正义与人道之光。

  “太感谢您了!不仅为我们主持了公道,还这么关心我家里的情况,这笔救助真是救了我们的命啊……”电话那一头,被害人家属的声音几度被抽泣打断。2017年冬,蒋璟承办了被告人高某甲、高某乙抢劫案。由于案发时间在十多年前,该案部分原始证据缺失、部分证据链条不清晰,查证难度巨大。在充分地审阅卷宗后,他列出了详细的补证提纲,要求检察机关及时完善相关证据,并以此为基础依法裁判,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高某甲死刑、高某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审理过程中,蒋璟多次与被害人家属沟通,了解到这家人由于这起抢劫案失去了家庭的顶梁柱,缺失主要经济来源的他们多年来捉襟见肘,生活十分艰难,但该案被告人确无赔偿能力,蒋璟及时将被害人家属的具体情况整理在册,并通过司法程序为他们办理了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让家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作为解释者,心中当永远充满正义,目光得不断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张明楷教授的论断一字一句刻在蒋璟心里,也一点一滴体现在他的行动上。在一起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中,争议焦点是被告人张某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检察机关根据案卷认为张某某到案后供述有反复,不构成自首;张某某及家属坚持认为她曾向相关部门承认过放火,但没有依据。是否认定为自首不仅影响到对张某某的量刑,也切实关系她与家人对法律的最后信服与否。通过全面阅卷、梳理案情,蒋璟在消防部门的现场视频中发现张某某承认放火,遂把时间线前溯到张某某在火灾现场向公安消防人员陈述情况的一刻起,认为张某某虽在接受刑事调查时供述有所反复,但在火灾现场承认放火且在一审庭审时也能承认这一事实,该情况符合司法解释规定,应认定为自首。二审宣判后,被告人家属非常感激,专程致谢。

  “追求正义是刑法和刑事法官的初心,我或许很难给正义下个完美的定义,但我想这并不影响对它的理解——只要公正的、符合人民利益的,那就是正义的。”蒋璟在判决书右下角郑重签字,缓缓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