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时评

婚俗改革要“弃糟立新”

  □ 吴仁山

  前段时间,市民政局和市文明办联合印发《深化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建设管理,不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此举受到了不少市民的关注。

  据观察,婚礼中天价彩礼、互相攀比、大操大办的现象并不鲜见,导致喜事变“赛事”,市民对此深恶痛绝。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地区情况更为严重,令许多人有苦难言。无疑,这些陈规陋习与现代文明社会格格不入,有必要弃除其中的糟粕,让文明新风走进千家万户。

  中国传统婚俗沿袭已久,在不少人心中根深蒂固。男方付给女方适当彩礼,既有确定婚姻关系的“仪式”寓意,也有表达双方情感的“信物”功能,更有父母资助新婚小夫妻的“赠与”属性。但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近年来,彩礼金额在不少地方“水涨船高”,这对于农村普通家庭而言,确实是不小的负担。因低俗闹洞房引发的治安案件也时常发生,影响了亲戚、邻里的和睦与团结。

  因此,婚俗改革势在必行,且要善于“弃糟立新”——在传承发扬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的同时,推动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在这过程中,一方面可通过道德引领,另一方面可通过法治规范,逐渐矫正婚姻陋习。

  要建立一套完善机制,特别是不断充实婚事新办等移风易俗内容,让人们看到婚俗改革带来的实惠与便利,从思想上遏制婚事陋俗,树立婚俗新风。比如可以结合经常性开展的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教育青年人正确认知婚姻,重塑其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担当。滨湖区在全市率先施行的《滨湖区婚俗改革实验试点工作方案》,便是通过为婚姻当事人搭建婚姻家庭辅导平台、弘扬“和合”婚姻文化等,引导他们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形成文明健康的婚俗文化。锡山区东港镇华东村通过修订新的《村规民约》,引导当地村民传承好的家风家训,做到彩礼不高攀、节俭办婚事。在宜兴市太华镇、新吴区江溪街道、梁溪区上马墩街道等地,司法人员在社区课堂上采用以案释法的方法,提升婚姻当事家庭对《民法典》中“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法规认知。实践证明,这些做法效果很好。

  婚俗改革重在参与、贵在行动。当下,各地可通过评选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新娘(幸福新人)等活动,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婚俗新风。同时,在社区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零距离体验活动,让人们耳濡目染、心有触动,真正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从而使“婚事新办”在锡城蔚然成风。(作者系无锡市吴文化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