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致力打造公众满意的大运河梁溪河风貌空间

全省首部!立法支持滨水公共空间建设保护

  本报讯 昨天,全省首部关于滨水公共空间的地方性法规《无锡市大运河梁溪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正式颁布。《条例》共7章50条,从规划建设、设施设置与维护、共享与共治、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加强大运河(无锡段)、梁溪河沿岸地区的风貌管控、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为营造形态美、特色明、活力强、底蕴厚的滨水公共空间,充分彰显“水韵无锡”之美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条例》在“规划、建设、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开放”和“保护”阶段的具体要求,致力打造一流品质、活力多元、富有特色和公众满意的滨水公共空间。《条例》也成为全国首个涵盖全生命周期管控要求的滨水公共空间地方性法规。

  “两河”整治提升作为我市“美丽河湖”行动的“一号工程”,目前相关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此前也出台了一些保护管理条例,主要针对的是河道管理,对于沿岸滨水空间的规划、建设、开放和保护存在盲区,《条例》的出台将以‘小切口’解决管控‘大难题’。”市住建局相关人士说,通过融入美丽河湖、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高质量城建理念,明确了公共慢行系统等7大类、三道贯通等16个小类设施的设置与维护要求,对交通枢纽、城市地标、公共绿地、景观照明和停车如厕的布局设置如何实现与滨水空间的有效连接等细节作出具体规定,并对常态化养护提出要求,从立法角度为无锡水韵之美量身定制“施工图”。

  为“历史文化保护”开章设篇,凸显《条例》对保护利用“两河”的重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人士解读说,为充分展示大运河江南文化的地域特色和梁溪河无锡历史发祥地的文化特色,《条例》专设“历史文化保护”一章,具体规定了大运河无锡段(含古运河)、梁溪河各具特色的保护要素,实施“一河一策”,强化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明确规定,建立滨水公共空间内历史文化保护名录和分级保护制度,同时要求结合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规划建设历史文化特色展示区和景观节点,促进各类保护对象的活化利用。

  坚持共建共享共治,打造“烟火气”与秩序感共融的滨水空间。《条例》还明确了滨水公共空间内的活动规范,比如,烧烤、垂钓等活动需在特定时段进行,禁止捕捞、摆摊设点、占用绿化等行为。《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孙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