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第二批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滨湖区获评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据了解,自省委依法治省办启动第二批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来,滨湖区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努力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果转化为法治聚民心、法治惠民生、法治促发展的动力,在全省率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镇(街道)全域通办,率先对食品连锁企业实行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在全市率先出台“企业休眠告知承诺”,出台商事制度改革3.0行动方案;建成全省首家区级“两诉中心”,连续3年在市对区综合考核的法治建设指标中位列前三,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对政府部门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既是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也是着力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滨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区委、区政府将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让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区发展。(邓力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