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晨,宜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对一辆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酒精味道,驾驶员张女士有酒后驾车嫌疑。
起先还矢口否认的张女士在民警的不停追问下,又声称自己吃了含有酒精的蛋黄派。看着前言不搭后语的张女士,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180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驾驶标准。事实摆在眼前,张女士慌乱下终于承认自己喝了酒。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验进一步鉴定。目前,张女士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警方依法处罚。
警方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酒驾是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始终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