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两家之间产生矛盾,为何受伤害的却是宠物狗?日前,一场特殊的侵权案件在前进花园社区法治广场公开开庭审理。被告老田因侵权行为被法院判决赔偿邻居老王宠物狗治疗费用5000余元。将法庭“搬进”社区,为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老王和老田是楼上楼下邻居关系,老王出门遛狗时会经过老田家。原本两家关系挺好,老王的妻子还在老田女儿所在的投资管理公司陆续投资了50万元,后来因为公司无法兑付本金收益,老王妻子的钱打了水漂,两家关系逐渐闹僵。据老田反映,自己家门口时常出现狗尿,自己的妻子还因为踩到狗尿滑倒过。虽然老田上楼问过,但老王并不承认是自家狗所为。
气愤的老田选择了不理智的方式——通过把塞有图钉的大块火腿肠放在家门口,想借此“解决问题”。而现实也如老田所愿,一日老王照常遛狗,一不留神,宠物狗刚出电梯门便将老田布置的火腿肠一口吞下。此后两天,宠物狗出现了抽搐厌食的症状。经过治疗,宠物医生从小狗体内取出了数枚图钉。双方的矛盾加重,老王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老田赔偿宠物狗的治疗费用5000余元。
“老田与老王因投资问题发生矛盾,以极端错误的方式伤害老王饲养的宠物狗,该行为是故意为之,老田应当对伤害宠物犬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新吴法院江溪法庭副庭长程加干表示,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已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诉求差距过大调解不成,最终作出判决。
邻里和睦,互助互敬,方能促进和谐,这也是“进社区”开庭——巡回法庭的着力点。程加干介绍,江溪法庭辖区小区密集、居民众多,通过聚焦邻里纠纷、具有示范性效果的案件,以巡回法庭进行公开开庭,能起到更好的教育效果,引导居民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据悉,江溪法庭今后将常态化开展巡回法庭,以每月一次的频率让普法工作更“接地气”。(张子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