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保健周刊

金婚成了“新婚”

  □吴翼民

  一早,我和老伴穿戴整齐,向社区办公室走去,去作甚?补办结婚证明。我俩刚走到社区一间专门安排办证的小屋门口,猛然看到屋内“白头”攒动,有若干对老夫妻已经在排队办手续了,看来这不啻为老人们的一大盛事啊。大家将此视作一大精神典仪,如同多年前社区为我们补拍婚纱照片一般。

  前不久社区的微信群发出通知说,民政局下社区更换和补办结婚证明,凡是当年持有老式结婚证明或者遗失结婚证的夫妇都可以到社区重新登记或补充办理。何谓老式结婚证?微信群里还列出了若干种样式的照片,都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甚至更早的结婚证。我得知信息后,心情为之一爽,寻思民政部门真是服务细致,小小一张“红派司”,却是凝聚了地方政府为民服务的一片心意呢。如笔者和老伴,正是上世纪办理的老式结婚证,几经搬家,这两张有着特殊意义的“红派司”在忙乱中不知被塞到哪个旮旯里了。临到需要派用场时,好生窘迫。比如要出国旅游,旅行社规定要出示夫妻结婚证明,我们只能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街道打证明:“某某某和某某某确系夫妻关系,特此证明”。还有在购置房产时,我们又只能用社区的证明救急。为此,我多次想补办结婚证。但将近五十年前,我们是在一个县城办的证。按规定,哪里初办就得去那里补办,打过电话、去过函都无法查询,正打算择日前往实地查询和补办,焉知本地社区这么善解人意,下了场“及时雨”。

  当天社区小屋里洋溢着热闹喜悦的气氛。我们老两口按着顺序排队等候,发现前面几对夫妇也是丢失了证件,好在初时他们就在本地登记结的婚,所以档案一查即明。轮到我们,难题来了,经办人员打电话向我们登记地查询,对方回应说,1980年之前登记结婚者都没有留存档案。也就是说,我和妻子的档案资料已荡然无存。那可怎么办啊?遥想当年我们是如何兴高采烈地前往登记领证的呀,还带了一大包喜糖给在场工作人员发了个遍。领了红彤彤的结婚证后我们又去饭店奢侈了一番,还因暂时没有公开办酒席而谨慎自守,不敢行夫妻之礼,怕引起朋友同事的议论。

  见我们一脸无奈,工作人员笑着说:“现在就给你们办理结婚证,领证日期就算今天。”边上的几位邻居笑着作证道:“天天看到他们同出同进,形影不离,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呢。”我笑道:“都快金婚纪念了。也好,领证日期在今天,说明我们还是‘新婚’嘛。”

  大伙儿听着都笑了起来,小屋内一片欢腾。我们当场拿到了“红派司”,还补拍了结婚照。

  真好,金婚成了“新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