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纵横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全面完成,3371人被问责

第三轮督察今年启动

  日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全面完成。督察组共向被督察对象移交158个责任追究问题,被督察对象严肃精准有效实施问责,共3371人被问责。

  追责问责的情况如何?透视出督察工作哪些重点?“新华视点”记者采访了相关权威人士。

  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反馈。公开数据显示,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督察移交的135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3035人,含厅级干部371人,处级干部124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09人,诫勉782人,其他处理744人。

  与此同时,国务院国资委和6家中央企业对督察移交的23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3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3人、诫勉63人,其他处理90人。

  记者梳理发现,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呈现出级别高、力度大、覆盖广等明显特点。

  哪些问题会被列入移交追责问责的问题清单?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督察工作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思考、谋划和推进工作。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紧盯生态环保要求落实情况,关注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和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等,使督察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认真谋划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第三轮督察开局之年,系统谋划督察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十分关键,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服务中心大局,聚焦重点任务,坚守人民立场。

  “发现和曝光问题是手段,解决问题才是目的。”这位负责人介绍,截至2023年5月,第一轮督察明确的329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超过97%,第二轮督察明确的216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1%。

  (据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