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税务部门2021年明确这项税收优惠申报享受提前至10月,今年又提前至7月,再次传递出政府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创新的信息。”业内人士说。
市税务局人士介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专项优惠政策。企业研发投入越大,减免的税款就越多。如今,企业在这项政策享受时间方面有更多选择,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当年7月或10月预缴申报,也可在次年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新政一出台,税务部门就第一时间推送了政策和操作,公司上半年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能扣除的金额2000多万元,这次新政让企业又能提前3个月享受优惠,让我们能够及时补充现金流,有充足的资金开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的运输产品。”无锡百年通工业输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黄尧锋说。借力于新政,企业将在输送产业数字化探索与智能化服务融合领域加强研究和开发,全面提升输送系统工程服务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
业内人士认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企业来说,新政无疑是“及时雨”,可让企业提早兑现政策红利,拥有更充足的现金流,在创新之路上更好地“减负添力”。(朱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