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热闻

惩治网络暴力需要擦亮“法治利剑”

  近日,滨湖区人民法院发出无锡首份违反人格权保护禁令处罚决定书,对一起违反人格权保护禁令的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频发,正在演变成为扰乱网络空间正常秩序的毒瘤。用法治方式铲除网络暴力,不仅是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也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该案件中被告李某在与原告苏某的经济纠纷法律事实尚未形成结论的情况下,采取曝光、辱骂等过激行为公开损害苏某的个人名誉,且在法院作出人格权保护禁令后,拒不执行生效裁定,进一步损害当事人的人格权益。人格权保护禁令是《民法典》创设的重要制度,法院对侵权者的惩处体现了人格权保护并不会仅仅停留在发布禁令、司法文书等层面,对于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长远来看,只有擦亮“法治利剑”,让法律的利剑能够及时有效惩治网络施暴者,才能对网络暴力行为形成震慑。

  网络上的舆论风波往往伤人于“无形”,一拥而上的口诛笔伐,看似公平正义,实则唯恐天下不乱。互联网没有局外人,如果任由网络暴力蔓延、戾气横行,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此次,滨湖法院发出的首份违反人格权保护禁令处罚决定书,对侵权者依法严肃追究,有利于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将拥有更明确、更严格的法律依据。只有让法律长出“牙齿”,才能有效整治网络暴力,还网络空间以清朗,给人民群众以安心。(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