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用影像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将在今年举办“绿水青山 生态无锡”摄影作品展览。
一、本次摄影展主办单位为无锡市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无锡市生态湿地保护建设研究会;协办单位为宜兴市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惠山区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承办单位为无锡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范围
1.凡反映无锡市(包括县市、区)内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
2.题材应当体现广泛性,乡村、城市生态方面的题材作品均可。
三、征集要求
1.作品主题: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居民绿色生活取得的丰硕成果。原则上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拍摄的新作品。
2.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但不能随意改变主要画面的元素和以移花接木的手法改变创作主题,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可以剪裁,对亮度、对比度、饱和度、锐度、色彩等可以调整,不得在作品上添加修饰边框、水印、文字等标识。
3.投稿须如实填写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联系电话。曾在市级以上影展(赛)中已经获奖(入选)作品谢绝报送。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拥有作品中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肖像使用权以及著作权,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合法权益。投稿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均由作者自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主(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征集不收参展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参展获奖作品,主(承)办方有使用权,以复制、发行、展览、出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
6.征集作品一律使用电子稿件,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不少于2M,单幅、并置和组照(4—8幅)均可,每人报送作品不超过12件。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截止。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摄影作品展成立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5名,入选奖100名。
2.向所有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相应奖金,获奖成绩可作为加入无锡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主承办单位对获得等次奖及入选奖的作品拥有使用权,同时作为无锡市摄影图片中心入库作品,不另发稿酬。
六、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请发至无锡市摄影家协会电子邮箱:741528174@qq.com
联系人:刘萍、陈锡铭
联系电话:0510-81001567
七、展览时间和地点
本次摄影作品展将于2023年11月中旬在无锡市博物院展出。届时将举行开幕仪式及颁奖活动,并编制摄影作品集。
无锡市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无锡市生态湿地保护建设研究会
宜兴市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惠山区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无锡市摄影家协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