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江苏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实施办法》(苏政发【2020】31号)有关规定和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和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无锡市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工作小组审议评定,拟推荐以下6名见义勇为人员参评第十三届全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现予以公示。
1、杜康,男,勇敢与持刀歹徒搏斗,保护同事生命安全,协助警方抓获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
2、孙成春,男,英勇阻止持刀歹徒行凶,保护他人生命安全,协助警方抓获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
3、陈雷雨,男,冒着生命危险在G2京沪高速公路上排除障碍物,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4、王坤,男,勇敢与持刀歹徒搏斗,协助警方破获1起抢劫案、3起盗窃案。
5、徐凤生,男,奋不顾身跳入4米多深的河中,救出4名落水儿童,保全三个家庭。
6、张子龙,男,冒着生命危险在锡宜高速公路上对起火货车抢险灭火,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5日到19日。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反映。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18号四楼,邮编:214000,电话:82215238。
无锡市见义勇为称号
评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