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江阴市城东街道一工地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小客车突然向左变道起步,与路过此处的一辆三轮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事发后,三轮汽车驾驶人立即下车查看车辆损坏情况,然而小客车驾驶室里却未发现驾驶人。
交警部门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此时一顾姓男子走出来,自称是小客车驾驶人并出示了相关证件。然而,面对民警的询问,他时不时向围观人群中张望,显得有些慌乱。细致的民警随即在周边进行走访,并调取了监控记录,发现小客车驾驶人其实另有其人!小客车的实际驾驶人薛某此时正站在事发现场外围,还特意脱去了上衣和路人一起围观事故处理。于是,满嘴酒气的薛某被带回交警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74毫克/100毫升,涉嫌酒驾,他对自己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并找朋友顶包的行为进行了如实供述。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中薛某饮酒驾驶且变道时影响正常通行的车辆,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对于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照6个月,对于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并行政拘留7天。同时,该事故中顶包的顾某,交警部门也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根安全弦需要时时刻刻绷紧。同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积极保护现场、对伤员进行抢救的同时报告交警部门,而不是逃离现场或进行潜逃藏匿,否则将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受到法律的严惩。(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