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专题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征集人大工作纪念性实物和文史资料的公告

  明年是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江苏的发展历程,反映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展示根本政治制度的特点、优势和功效,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举办“庆祝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展陈。为充实展陈资料,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相关纪念性实物和文史资料,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单位。

  历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内容

  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有关且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照片、音像等资料。

  1.党和国家领导人、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到江苏视察调研人大工作的题词、指示、批示、手迹和相关照片、音像等资料;全国人代会期间出席江苏代表团审议的照片等。

  2.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合影;反映历届省人大代表履职风采的照片和音像资料。

  3.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会议资料(包含通知、签批件、工作报告等)、制度文件、地方性法规、决定、培训资料、调研资料、代表手册、议案建议的手写原件、照片等。

  4.具有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选民证、代表证、出席证、任命书、选票、工作证、表决器、投票箱、徽标、印章、匾额、纪念章、奖状、奖励证书、奖品、纪念品、会议票证等以及能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特色和代表个人风貌的学习、工作、生活的实物。

  5.与人大发展历程、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有关的笔记、日记、信函、著述、报刊、手稿、回忆录、音像资料、重要刊物、画册、纪念册、邮册、简报、代表优秀事迹选编等。

  6.以上未提及,但与江苏人大制度发展史相关的其他具有纪念意义和陈列价值的实物、史料等。

  三、征集方式

  1.捐赠。接受个人、集体无偿捐赠,凡符合展陈和收藏标准的,将作为永久展陈和收藏,颁发《捐赠证书》,在陈列时标注捐赠集体名称或个人姓名。

  2.有偿征集。对比较珍贵或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实物、史料,可支付合理费用有偿征集。

  3.借展。对个人、集体持有的暂不愿意捐赠或有偿转让的珍贵实物、史料,签订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展出。

  征集到的实物、史料由展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造册登记,未采用的将退还或按捐赠者意愿另行处理。

  四、征集要求

  1.所提供的资料要真实、准确、可靠,并请附上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主要参加人姓名及时任职务等。

  2.实物可邮寄或直接送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邮寄时请写清提供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并在信封或外包装上标注“省人大70周年展陈资料征集”字样。

  3.对因公务繁忙或年事已高的老同志提供的实物、史料,可由展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登门接收捐赠。

  4.早期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亲历者、曾在省人大机关工作过的老领导老同志,如有口述历史意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根据展陈需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2号

  邮政编码:210008

  征集资料邮箱:jsrdzlzj@163.com

  联系人:段云思 武艺晖

  025-83275773 025-83572284

  特此公告。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