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成立6个巡察组,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1月19日,分别对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含派出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信访局、市广电集团共12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收短信,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设专用邮政信箱(见附表)、联系信箱。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7日。
特此公告。
中共无锡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