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青阳镇街西村原党总支书记冯雪生、村委会原主任朱金良等人侵占村集体收入问题。2010年至2020年期间,冯雪生伙同朱金良和村委电工组电工陆伟江,利用负责集体资产管理和收取用电管理费等职务便利,以虚构的事由将本应归入村集体收入的用电管理费人民币55万余元非法予以私分。2023年8月,冯雪生、朱金良被开除党籍,陆伟江被解除劳动关系,三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宜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南中队原中队长蒋珂受贿问题。2018年至2022年期间,蒋珂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选择性执法迫使辖区内业主将相关工程交由与蒋珂存在利益输送的特定关系人承建等手段,从中谋利,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0.4万元。蒋珂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8月,蒋珂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新吴区鸿山街道马桥社区原工作人员缪惠兴受贿问题。2017年至2023年期间,缪惠兴利用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拆迁安置等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接、安全环保监管、拆迁补偿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索取或收受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52万余元。缪惠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2023年11月,缪惠兴因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