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纵横 发布厅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明年5月1日起施行

将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用户权益摆在突出位置

  17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并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行政法规,将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进行监管,一起来看其中的关键内容——

  关键点一: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后出台的首部金融领域行政法规

  近年来,我国非银行支付业务在小额、便民支付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移动支付居世界领先水平,有效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

  但同时,一些支付机构违规经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有支付机构违规挪用用户资金,泄露或者不当采集、使用用户信息;个别支付机构铤而走险,为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转移通道等。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成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后出台的首部金融领域行政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表示,将监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为行政法规,进一步夯实支付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法治基础,有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稳定各方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利于保障用户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促进非银行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点二:将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

  非银行支付关系广大用户的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与其他金融业务紧密相关,也是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

  条例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强化监管,坚持持牌经营,明确支付机构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控人、高管人员等准入条件,同时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违规机构的常态化退出机制。

  支付宝副总经理封俏认为,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对支付机构的全链条、全周期的监管,有利于防范支付行业风险,支付行业将迎来进一步规范有序发展。

  在强化风险管理方面,条例要求支付账户以用户实名开立,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借用备付金,不得伪造、变造支付指令。

  在加强用户权益保障方面,条例规定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拟定协议条款,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用户信息保护,要求支付机构对所提供的服务明码标价,合理收费。

  “条例大幅增强了用户权益保护力度,把保护用户权益作为支付清算行业发展的首要任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相关人士说。

  关键点三:重新划分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业务

  此次条例提出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而区分这两类业务的关键在于——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

  此前支付业务往往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出现了条码支付、刷脸支付等新兴方式,现有分类方式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

  在业内人士看来,新的分类方式基于业务实质和风险特征,穿透支付业务表面形态,有利于统一资本等准入条件和业务规则要求,消除监管洼地。在新的分类方式下,无论支付业务外在表现形式如何,均可按照业务实质进行归类和管理,能较好地适应行业发展变化,将各种新型支付渠道、支付方式归入两大基本业务类型。

  关键点四:持续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条例还明确了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其中“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是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应当坚持的原则之一。

  此次公布的条例延续了此前要求,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实施垄断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妨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条例出台有利于产业各方建立长期稳定预期,完善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贝宝支付(北京)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邱寒表示,作为贝宝(PayPal)在华的全资子公司,贝宝支付更加坚定了长期服务中国市场的信心,公司将运用覆盖全球的支付网络,为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