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货币补偿的补充形式,房票结算成为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缩短安置过渡期限、提升居住品质的重要举措。12月6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相关工作的意见》(简称“房票2.0版”)出台。12月19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相关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对房票的结算、回购和使用主体方面作出了优化。
“有了房票,就可以用发放房票替代安置房建设,肯定更有利于降低房地产库存。”对于这一房票新政,无锡一长期关注地产行业的人士这样理解。据悉,在2023年9月19日,无锡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提到,原则上不再新建拆迁安置房,建立房票购房“房源信息库”,推进房票跨区域全城通兑使用。本次房票通兑政策的出炉,也是对“919”房产新政的贯彻落实。
据了解,之前我市房屋征收主要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安置方式。但以往安置都是政府推出安置房源让老百姓选择,有时出现安置房建设慢、安置房源不称心等情况。“数字房票”为被征收户提供了新选择,既满足了被征收人希望拥有商品住房的要求,又可以消化房地产市场库存房源,还能解决集中安置带来的后续管理难题,实现多方共赢。
2022年,无锡开始试行房票购房工作。同年12月19日,无锡住建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无锡市市区国有土地房屋(住宅)征收货币补偿实施房票结算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该份《意见》提出:房票是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的结算凭证,可用于购买已取得销(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选择使用房票结算。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被征收人可享受购房款总金额的不超过5%的购房补贴。房票使用人凭房票可以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上备案。房票实名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该《意见》被认为是我市数字房票的1.0版本。《意见》发布后,2023年6月28日,滨湖区地铁5号线项目开出无锡首张房票,无锡的房屋征收也开始迈入数字化新阶段。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征收补偿中房票安置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统筹做好我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相关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数字房票2.0版于12月6日上线。相比于2022年年底开始实施的《关于无锡市市区国有土地房屋(住宅)征收货币补偿实施房票结算的指导意见(试行)》,房票2.0版主要调整和优化了房票使用规则、组织搭建房源平台、统筹资金结算、落实房票政策优惠等内容。同时,房票政策的推陈出新也呈现出诸多亮点和变化。一是扩大了房票使用范围。突破各区间行政区划的限制,房票可在全市范围内通用。二是拓展房票应用类型,国集土上房屋(住宅)征收项目、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涉及房屋(住宅)征收均纳入房票补偿安置政策范围,允许使用房票购买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三是允许实施房票回购。已完成的集土房屋征收项目可以使用房票来回购未安置或已安置未使用的安置用房。回购价格以回购时点同类地段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作为参照对象,按照市场比较法评估确定,具体房票回购操作办法由各区自行制定。四是增加了房票使用主体。房票持有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均可作为房票使用人。五是使用房票购买商品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可根据契税政策有关规定享受减免。六是房票发放后,被征收人子女可在至少2年内保留原被征收搬迁住宅片区所在学区(服务区)的入学资格,具体办法由教育主管部门规定。
对于购房补贴的确认,房票2.0版也有明确的说明。购房补贴比例由各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确定后在无锡市数字房票系统中进行公示。购房补贴金额为购房金额乘以购房所在区确定的补贴比例。购房补贴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房票票面金额乘以补贴比例,房票票面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及货币化补偿补贴金额的总和,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与货币化补偿结合安置时,房票票面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币化补偿部分的金额。
另外,市住建部门将在数字房票系统中搭建全市统一的房源信息平台。各区房源组织管理部门负责构建区级房源信息库,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入房源信息库及相关管理工作。区级房源信息库全部纳入市级房源信息平台。加入房源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项目所在地区级房源组织管理部门签订房源供应协议,对房源供应要求、基础优惠幅度、房票结算兑付方式、权利义务等方面作出明确约定。据悉,今年8月,我市开发的数字房票系统已落地运行,房票2.0版发布后,我市同步启动数字房票系统改造工程,搭建房源信息平台模块,开发房源、优惠信息公示等功能。开发完成上线后,市民可以通过相关微信小程序登录查看。
(练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