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局长 赵 鞠
第一部分 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走在前做示范多作贡献”这一重大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工作目标。
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95.4亿元,增长5.5%,加上上级补助等748.9亿元,收入总计1944.3亿元。支出完成1390.4亿元,增长1.8%,上解上级等支出456.5亿元,收支结余97.4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偿债准备金)。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75.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等599.6亿元,收入总计1675.4亿元。支出完成1103.8亿元,加上上解上级等支出390.4亿元,年终结转181.2亿元。
3.全市社保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97.5亿元,支出完成438.5亿元,需动用历年结余43.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2.6亿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等416.3亿元,收入总计519.3亿元。支出完成425.4亿元,结转下年15亿元。收支结余78.9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偿债准备金)。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1.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等90.6亿元,收入总计312亿元。支出完成121.7亿元,加上上解上级等支出139.2亿元,年终结转51.1亿元。
3.社保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1.3亿元,支出完成372.1亿元,需动用历年结余41.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亿元。
二、重点领域支出成效
(一)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着力减负担增动能。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我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230亿元,惠及各类纳税人缴费人138.6万户次。通过切实降低经营主体税费负担,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培育未来财源夯实基础。着力稳投资促消费。市级统筹资金拨付近100亿元,推动宜马快速通道、312国道快速化改造等项目建设;全市积极争取获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71亿元,有力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推动完善“大消费”工作机制,全市累计发放消费券超1.5亿元,支持“太湖购物节”系列活动。着力稳外贸稳外资。市级拨付超3.3亿元,支持外贸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支持长三角分拨中心建设,支持海外仓、公共服务平台等发展,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支持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我市运输结构。
(二)支持“465”现代产业集群发展。
促进产业布局优化提升。市级拨付6.5亿元,支持各地区引进重大产业项目,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集群重点建设项目。支持培育市场主体。市级拨付2.3亿元,支持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字经济应用示范、智能化建设等项目,我市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数量位列全省第2位。提升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市级拨付7.6亿元,深入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提升,加快引育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新增国家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14个,数量全省第一。
(三)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
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市级拨付12.4亿元,支持先进技术研究院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支持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未来技术学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实施“太湖之光”攻坚计划。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市级拨付33.7亿元,支持各阶段教育优质发展,支持高中阶段提升办学水平,支持无锡学院发展,持续推进江南大学、东南大学市校共建。支持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市级拨付4亿元,支持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和登峰计划,不断升级“太湖人才计划”,引进大学生10.5万人、高层次人才1.3万人。
(四)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9.9亿元,保障就业政策落地落实;全市新增发放富民创业贷4.1亿元,同比增长294%;发放稳岗返还6.2亿元,惠及13万家次参保企业、173.8万参保职工。促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市级拨付24亿元,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支持推进精卫中心二期、二院北院等重大项目,支持江南大学医学院、南医大无锡医学中心市校共建,支持落实“三名”战略,支持疫情防控阶段性工作开展。支持文体事业发展。市级拨付6.9亿元,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支持百宅百院活化利用工程,支持打造无锡杯足篮球赛等特色品牌文体活动。优化“一老一幼”服务体系。市级拨付2.8亿元,推进“3610”行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锡心医养”社区居家“332”服务行动,推进多层次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市级拨付27.5亿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等提标扩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1095元/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645元/月,惠及市区低保和特困对象1.5万人。构建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市级拨付6.5亿元,推动150个、57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支持公租房租金补贴、棚户区改造以及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等。
(五)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市级拨付65.8亿元,推动宜马快速通道、312国道快速化改造、高浪路快速化改造等项目建设,保障市政道桥等公共设施维护。支持美丽无锡建设。市级拨付14.2亿元,支持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太湖生态清淤等“美丽幸福河湖”工程,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项目,支持生态补偿和绿色无锡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市级拨付4.6亿元,支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支持创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3个,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护。
(六)推动统筹发展和安全。
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稳产保供。市级拨付2.5亿元,支持地方粮储备更换,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超12万亩,推进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池塘标准化改造和生猪稳产保供,支持提升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提高应急预警指挥救援能力。市级拨付3.6亿元,支持完善应急预警、应急指挥、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支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行动,支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级拨付7.9亿元,支持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扎实推进智慧治理赋能增效。
三、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财政主要工作
(一)促进收入平稳运行。
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释放惠企红利的基础上,细化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运行监测,构建清单化的闭环管理机制,持续推进税源维护,促进收入稳健增长,税收占比明显提升。促进非税收入提质增效,优化非税收入管理,明确公共数据有偿使用收入业务处理,系统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源资产盘活。
(二)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开展专项监督,全面贯彻中办国办意见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财经纪律执行、会计信息质量等,组织开展多项专项监督。推进问题整改,印发《关于实行监督评价发现问题跟踪销号的通知》,推动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稳步提升管理质效。
加强资产管理。修订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加快推进资产盘活工作,推进镇街资产专项治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建立市对市(县)区预算核查机制,坚持“三保”支出优先足额安排,制定县区及镇街财政运行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监测,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
(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
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制定无锡市市级零基预算编制试行方案,在2024年预算编制中全面实施零基预算,进一步探索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制定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工程、政府投资绿化景观工程等重点领域支出预算标准,不断强化支出预算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支撑作用。持续提升资金绩效。开展17项重点绩效评价,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机制,推动形成评价、整改、预算安排的闭环管理。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坚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着力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为我市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多作贡献提供有力支持。
总体原则:一是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二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树牢底线思维,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四是深化管理改革,促进提质增效。
二、2024年预算草案
(一)全市预算汇编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完成1243亿元、增长4%左右,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589亿元,收入总计1832亿元。预算支出137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等支出460亿元,支出总计1832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2.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395.8亿元,收入总计1308.2亿元。预算支出882.4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425.8亿元,支出总计1308.2亿元。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计均为26.1亿元。
4.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支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399.8亿元,支出397.5亿元,当年收支结余2.3亿元。
(二)市级预算草案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等489.3亿元,收入总计594.3亿元。预算支出579.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5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61.7亿元,收入总计193.5亿元。预算支出160.1亿元,年终结转33.4亿元。
3.社保基金预算收支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340.9亿元,支出340.4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5亿元。
三、2024年深化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措施
坚持将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扩大重点论证范围,共组织对59个专项资金开展重点论证。论证发现项目资金测算不精准、绩效目标不合理等情况的予以退回修改,发现预算重复安排、新增项目依据不充分等问题的予以取消。
第三部分 2024年市级预算保障重点及工作措施
一、2024年市级预算安排的保障重点
(一)支持稳住经济基本盘。
着力稳住投资。市级拟统筹安排124.8亿元,重点支持完善现代交通体系、新一轮太湖治理、公共文化卫生设施等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着力畅通国际国内双循环。市级拟安排3.5亿元,支持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和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支持多式联运运输结构调整。着力激活消费。全市拟安排超2亿元,推动完善“大消费”工作机制,支持“太湖购物节”系列活动,支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二)支持强化创新驱动。
支持布局新质生产力。市级拟安排6亿元,支持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促进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培育,支持先进技术研究院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下转第6版)
关于无锡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上接第5版)支持与未来技术学院合作,促进新赛道标志性技术和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支持育强创新主体。市级拟安排2.3亿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500强等重点企业。支持壮大新生产要素。市级拟安排6.2亿元,落实人才强市政策,支持优化升级“太湖人才计划”;继续支持实施太湖之光攻坚计划,推动产业前瞻及关键技术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三)支持升级产业形态。
支持“465”现代产业集群发展。市级拟安排12.4亿元,聚焦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强链补链延链行动方案,支持各地区引进重大产业项目,提升产业层次。支持数字化转型。市级拟安排7.6亿元,支持数字产业发展,支持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城市生命线建设和数字化转型重点场景建设;优化通用算力和智能算力供给,强化算力应用赋能。支持服务业提质升级。市级拟安排1.1亿元,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档升级;支持会展产业集聚区建设。
(四)支持推进协同发展。
支持完善现代交通体系。市级拟统筹安排77.1亿元,保障312国道快速化改造等跨区域基础设施,地铁5号线、6号线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以及高浪路快速化改造二期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市级拟安排17.8亿元,支持高质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保障公共基础设施维护,支持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等。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市级拟安排6.8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蔬菜保供基地和农业园区建设,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支持“三清三治”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美丽农居、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用好农业保险、农业融资担保等金融工具,支持农业生产主体做强做大。
(五)支持加强生态保护。
支持新一轮太湖治理。市级拟安排16.6亿元,支持太湖生态清淤、蠡湖生态清淤等项目建设,落实河湖长制奖补政策,支持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支持污染防治攻坚。市级拟安排5.4亿元,支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支持区域大气臭氧、颗粒物污染协同管控,支持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支持生态保护修复。市级拟安排3.7亿元,推动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修复,支持实施“双碳”系列专项行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六)支持打造文化强市。
支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市级拟安排2.3亿元,支持“百匠千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工程,支持江南文脉“四个一百”工程,推动开展惠民文艺演出,支持办好无锡城市艺术季等重大文旅活动,支持交响乐团发展。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市级拟安排1.2亿元,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强化产业聚集发展,支持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提升文化市场活力。加快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市级拟安排1.3亿元,支持美术馆等建设。
(七)支持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就业优先。拟统筹各类资金7.5亿元,大力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市级拟安排34.2亿元,支持基础教育提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对教育人才引育、工程教育建设的支持力度;深化东南大学、江南大学等高校市校合作;支持无锡学院硕士点、南京邮电大学无锡校区等建设。支持健康无锡建设。市级拟安排22.2亿元,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南医大无锡医学中心等建设,深化江南大学医学院等市校共建,提升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水平。支持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市级拟安排27.9亿元,深入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3610行动”,推进“锡心医养”社区居家“332”服务行动。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支持住房保障体系结构调整。推动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拟统筹安排资金2.2亿元,用于房源建设及维护管理、租赁补贴发放等。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市级拟安排1.1亿元,支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扶持职业俱乐部发展,支持办好铁人三项、阳羡越野挑战赛等重大体育赛事。
(八)支持保障安全稳定。
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市级拟安排5亿元,支持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支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支持救援器材装备、应急储备物资购置。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市级拟安排8.8亿元,支持常态化开展文明城市建设,支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支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二、完成2024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是扎实有效组织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新增和延续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优化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机制。拓宽非税收入来源,加强政府性基金收入组织管理,力求综合财力总体稳定。
二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树牢过紧日子理念,健全过紧日子制度,严格过紧日子执行。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不断完善支出标准体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等制度规定。
三是提升财政治理水平。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优化支出结构,增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建立专用设备资产长效管理机制。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四是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领域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
五是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健全和落实分级责任体系,研究建立范围清晰、标准明确、动态调整的“三保”清单制度;继续实施直达资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