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纵横 发布厅

工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4月1日起全国试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近日下发的通知,自4月1日起,全国各省份将试点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据记者了解,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部门将选择40%以内的本省地市启动试点。试点地市有需求的人员,持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就可以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住院工伤康复以及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地区将按照循序渐进原则,先纳入住院费用,先期以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人员起步,优先联通异地就医集中地区。

  试点地区可根据实际确定直接结算协议医疗机构的数量,联通一家上线一家。各省份至少要确定一家协议康复机构和一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根据推进情况逐步增加。

  试点期间,异地就医人员仅限于在参保省外居住生活或工作半年及以上的,以及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诊转院到参保省外就医的工伤职工,并且要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

  跨省异地就医前,工伤职工要向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并经审核同意,具体手续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服务入口,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