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警方周刊

途经农道莫大意 减速鸣笛细观察

  2月25日7时16分许,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阳山西路由北往南行驶至书院路左转弯时,与徐某驾驶的由西向东直行的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双方驾驶人在车辆猛烈撞击中头部着地,所幸两人均佩戴了安全头盔,这才没有酿成大祸。这起事故造成双方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正常行驶的两车为何在路口相撞?民警通过询问当事人以及调取现场视频监控得知,原来,书院路为农村道路,道路条件有限,加之袁某在路口左转弯时转弯半径过小,且双方驾驶人在行驶至路口时都未减速慢行,这才导致双方驶入路口时刹车不及发生碰撞。最终,交警部门认定袁某负该起事故主要责任,徐某负次要责任。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和发展,人、车、路数量大幅增长,但是一些农村地区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环境较差,驾驶人交通意识淡薄、规则意识不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交警提醒:在驾车行经村庄的时候,对村中的每一个路口都不能大意,必要时可以提前鸣笛示意,减速通过,此举可有效防止车辆或行人突然窜出从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同时,路口是道路的交会点,也是交通事故的多发点,在无交通信号的路口,驾驶人应主动减速行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经过视线受遮挡的路口时,务必提前减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吕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