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纵横

消费金融公司迎来监管新规

大幅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8日修订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内容包括提高消费金融公司准入标准,强化业务分类监管,严格风险管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当你购买手机、住房装修等日常消费需要资金周转时,除了银行,还可以向另一类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那就是消费金融公司。与银行不同,消费金融公司服务的主要对象是传统商业银行无法触及或者服务不充分的中低收入人群,比如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进城务工人员、蓝领工人等。

  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金额相对较低、贷款期限较短而且比较灵活。根据监管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对借款人贷款授信额度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但在实践中,大部分机构的平均授信额度在1万到5万元。从贷款期限看,消费金融公司发放贷款期限主要集中在6个月至12个月。

  此次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监管新规,一大重点就是大幅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包括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提高具有消费金融业务管理和风控经验出资人的持股比例、提高消费金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等。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这是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相关精神的具体举措,有助于从源头上提高消费金融公司股东质量,压实主要股东责任,也有助于维护消费金融市场适度竞争格局。

  办法同时增加了担保增信贷款业务的监管指标。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部分消费金融公司高度依赖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风险兜底,不利于提升自主风控能力,而且间接抬高贷款综合利费水平,因此办法要求担保增信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

  (据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