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交警大队青阳中队民警在桐蓉路地段进行夜间设卡临检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缓缓驶来,该车车头、车门等多处部位损坏严重,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将车拦停进行检查。打开车门,驾驶人吴某满身的酒气扑面而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4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吴某竟然早在2020年就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目前还处于无驾驶证状态。无证驾驶、醉酒驾车,这不仅是对法律的藐视,更是对人身安全的极度漠视。
据吴某交代,当晚他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些酒,自认为足够清醒便侥幸驾车上路,未料刚开出去没多久,因醉意上头,驾车一头撞向了河边的电线杆,导致车辆车头、车身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吴某因害怕醉驾被处罚,所以没有报警,继续驾车行驶,结果被民警临检查获。
酒精会让人精神亢奋,有的人仗着酒精壮胆,铤而走险驾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竟然选择肇事逃逸,真是错上加错!4月17日下午,一辆小轿车行驶至江阴市顾山镇老锡张路某地段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摔倒在地,受伤严重。当民警赶到现场时,肇事小轿车已经逃离,路边只留下该车右前轮的轮毂盘。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肇事者选择驾车逃逸?经过仔细调查,民警在暨南大道新沈路路口将肇事驾驶人俞某抓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01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原来,俞某午饭期间喝了点酒,饭后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未想到行驶途中发生事故,因担心酒驾被查,冲动之下驾车逃离现场。俞某对其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交警提醒:饮酒会影响人的注意力、判断力、操作力等,如果酒后驾驶车辆上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希望广大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要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安全重视,对生命负责。(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