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热闻

以案释法 化解房屋租赁纠纷

争取“审理一件、治理一片”

  本报讯 记者从滨湖区法院日前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21年起,滨湖区房屋租赁纠纷案显著增长,尤其是华庄法庭因辖区房地产项目众多,新类型房产案件频发,矛盾主要集中在商业综合体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居高不下,集体资产产权人履行租约不规范等。滨湖法院探索系列管理措施,并以案释法,争取达成“审理一件、治理一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4月,某商业综合体与李某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某商业综合体将某商铺出租给李某,租期3年。4个月后,李某在未告知该商业综合体的情况下,搬离商铺。后该商业综合体通过邮寄方式向李某催要租金,李某未予理睬。此后,该商业综合体与李某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支付欠付租金并赔偿近一年的房屋闲置期间租金损失。法院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酌定李某赔偿6个月的房屋闲置期间租金损失。滨湖法院华庄法庭副庭长周飞提示,商铺承租人没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若单方撤租构成违约,应向出租人赔偿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当然出租人也要及时主张权利,避免放任损失扩大。

  “群租房的出租也是近年来常见的租房纠纷。”滨湖法院法官周愈佳表示。比如,法庭在审案过程中,常见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或出租人将整套房屋分租给不同住户的情况。“承租人要注意,房屋转租的前提是经过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将房屋分租时,要符合消防安全对建筑材料的要求,同时还要符合无锡最低人均租住建筑面积的要求。”周愈佳说。

  探究问题根源,滨湖法院发现,当前不少个体之间的租赁纠纷缺乏有效规范引导,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为此,滨湖法院建议处理相似案件时,进一步加大诉源治理力度,针对特定地区、特定主体的租赁纠纷,进行相应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针对特定行业、特定载体的租赁纠纷,加大纠纷劝解、调解力度;同时建议商业综合体要进一步优化对商户的商业服务,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促进商圈的繁荣发展;股份经济合作社或者资产管理公司要进一步对商铺进行有效管理,要进行定期巡查,避免违规转租和违章搭建。

  (崔欣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