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热闻

直播带货类投诉今年已2000余起

比去年同期增加66%

  本报讯  投诉持续增长,商品销售问题集中,消费者知情权渴望进一步得到保障!日前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截至目前,12315热线接到直播带货类投诉2130起,比去年同期增加66%。该局近期公布的一批涉及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反映,虚假宣传、产品劣质、不正当竞争为主要问题。

  在消费维权诉求中,虚假宣传问题排名第一。在最新公布的一批7个涉及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中,有4个是“直播带货消费欺诈”,涉及带货主播对产品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体验的虚假宣传。如江苏晟世嘉品装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就因为虚假宣传引起关注。当事人宣传其使用的碳晶岩板即竹木纤维碳岩板为国家E0级环保材料,零甲醛,无异味,但却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在宣传视频中称 “携手红星美凯龙”,同样也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最终被处100000元行政处罚。

  “消费者在购物时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宣传信息,但海量的信息并非都是真实可信的,一些商家以夸大其词、隐瞒真相等手段,诱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消费选择。”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处人士介绍,其实在购买的时候,很多消费者并不了解商家的资质,包括真实姓名和地址。

  另外,在直播间里进行商业数据作假、踩黑同行等行为也容易构成不正当竞争进而损害消费者利益。去年年底开始,宜兴市市场监管局频频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南平市建阳区琳进枫百货店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流量造假。当事人的视频号在直播时使用自有的10台手机进行虚构点击量和点赞,给主播编造非遗传承人的虚假身份。在527场直播活动中,通过制造直播间虚假高人气氛围、营造商品非常受欢迎的假象,诱导消费者非理性消费。这也反映了随着直播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从业人员数量也在快速攀升,但从业者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了涉及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广告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类型的网络直播违法行为,下阶段重点为继续推动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有力遏制侵权假冒行为。市场监管人员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直播购物前一定要了解商家的真实信息,按需理性消费,保存好支付记录等购物凭证,有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举报投诉。(周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