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警方周刊

行车高速公路,警惕“二次事故”

  近日凌晨,刁某驾驶小型客车沿长深高速行驶至2178公里300米处向左变更车道时,与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车辆失控又撞向中央隔离护栏,造成两车损坏、路产损坏,所幸车上人员未受伤。

  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民警两次电话联系当事人迅速撤离到应急车道外的隔离护栏内,等待民警前往处置。然而,刁某及乘客不听劝告,没有按规定设置三角警示牌,并坚持逗留行车道内,不停挥手试图让过往车辆停下帮忙。不到2分钟,朱某驾驶小型轿车路过事发地,因对周围环境疏于观察,未及时采取紧急制动,结果冲入事故现场与行车道内的刁某相撞,造成刁某受伤、车辆损坏。

  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切记要“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不管车辆是否能够移动,在设置警示牌之后,车上所有人员都应立即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并报警,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逗留或待在车内,以免发生更为严重的二次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在等待救援过程中,也要时刻关注高速道路情况,确保自身安全。(周梦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