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法院判决冲上了网络热搜榜,该起事故中驾驶人因滥用远光灯致人死亡,承担一半赔偿责任,该话题引发了大量网友热议远光灯的危害。
2022年10月,史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镇江丹徒区某路行驶,与对向一辆由朱某驾驶、在道路中间偏右侧的小型轿车相遇。受朱某轿车打开了远光灯的影响,史某驾驶电动车撞上了停靠在路侧的重型货车尾部,造成史某受伤,车辆损坏。事发后,朱某认为他与史某没有发生碰撞,看到史某倒地后,没有停留和报警就离开了现场。后来有路人经过报警,可史某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在第二天死亡。
后来,史某的家人将开远光灯的朱某、停放货车的苏某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事故中,被告朱某明知前方有大货车停放且已经看到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迎面驶来,依然开着远光灯,同时车辆未紧靠右侧行驶,时速达50公里。事故发生后,朱某也应当预见到自己开启远光灯行驶很可能是事故的原因,但其放任损害结果,没有及时停车报警,其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更不符合公序良俗。由此,法院认定朱某承担该起事故50%的赔偿责任。
交警部门表示,汽车灯光可以说是行车途中的“通用语言”,可以给道路上其他驾驶人“传递信息”。但是部分驾驶人错误地认为远光灯能让视线看得更远,于是在驾驶过程中频繁长期地使用远光灯,特别是在会车、近距离跟车时,很容易给其他车辆驾驶人造成视觉障碍,甚至瞬间致盲,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提示,根据道路交通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等情况下行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在夜间照明状况良好路段,距同向行驶的前方机动车间距不超过一百米,或者与对向行驶的车辆、行人交会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如果开车时受对向车辆远光灯影响视线时,可交替切换远近光灯示意对方关闭远光灯,若对方没有任何回应,可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打开右转向灯靠边停车,待对方驶过后再正常行驶。若被后车远光灯影响视线,可打开右转向灯靠右行驶或靠边停车,让后车先行。(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