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自今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这意味着,人身险预定利率将步入“2”时代。
预定利率“2”时代,保费或迎来上涨
今年,央行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的降低,国有大行活期存款以及整存整取挂牌利率的下调,也影响到保险业,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3.0%的时代将落幕,开启“2”时代。锡城一家险企负责人表示,长期来看,预定利率下调有助于降低人身险公司的刚性负债成本,有利于防范化解利差损风险和行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险企提前下架预定利率3.0%的增额终身寿险、重疾险等产品,但也有部分险企将停售时间定在了最后一刻,抓住时机推动老产品的销售。“3.0%预定利率下调倒计时。”“长期3.0%,抓住最后的红利期!”……多家险企的经纪人在朋友圈发放这样的信息,以期客户能在最后的短暂时期内购买。“预定利率3.0%的产品还有售,比如公司旗下的一款增额终身寿险产品,8月31日下架。”锡城一家寿险公司的客户经理介绍。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经理称,他们代理了国有、合资、股份制性质险企的产品,一些已经下架,还有一些产品可供客户选择。记者了解到,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根据公司对未来资金运用收益率的预测而为保单假设的年收益率,一旦购买,无论未来市场利率如何波动,保单内的预定利率都将保持不变,这也意味着锁定了未来多年的收益率。
除了增额终身寿险的收益率降低,像重疾险等产品是否还面临着保费上涨的可能?8月21日,记者向无锡某保险公司求证,对方称公司正在积极应对预定利率下调后的销售计划,重疾险等产品保费大概率会上涨。
利率动态调整,未来将会更频繁
此次的《通知》中,保险行业首次提出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即在具体执行层面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来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也就是说,未来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的调整将不再由监管部门主导,而是由行业协会根据市场利率情况来牵头。相比于过去监管机构相机抉择的方式,新机制下预定利率调整会对市场变化更敏感,有利于预定利率调整的常态化。锡城一家寿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新机制能有效防范保险公司利差损风险,这也意味着未来调整会更加频繁。
对此,无锡太湖学院金融系特聘教授何启志表示:“这如同为保险产品安装了一个智能恒温器,新的利率调整机制也能让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依据金融市场气候变化自动调整,确保其竞争力与市场环境的同步性,同时维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与保险公司的稳健运营。”
“炒停售”难再现,购前应合理安排预算
在新旧产品切换之际,险企往往会出现“炒停售”现象,但是在经历了去年7月下调预定利率出现一波投保热潮后,今年市场更显理性。“随着银行存款利率及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同步下降,即使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下调至2.5%,未来仍具备一定的投资竞争优势。”一家险企销售人员表示。因此,有投保需求但暂时还未纳入家庭预算的市民,后期仍然有投保的机会,不一定要赶3%的末班车。
业内人士指出,保险的本质还是风险保障,增加抗风险能力,并非单纯追求投资回报,市民还是应根据自身的保障和理财规划需求,理性抉择。买保险首先看需求,不能因为利率要下调而投保,如果近期有投保意愿,可以抓紧“上车”,但购买保险时要综合考虑家庭保障情况、经济收入情况等,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不能盲目跟风。投保时要完整准确地理解产品的保障内容和赔付标准,尤其要了解相关责任、退保规定等条款。特别是市民要合理安排好预算,量力而行,因为购买保险产品有多年的封闭期,如果提前支取会造成资金损失。 (卫文、鲁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