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警方周刊

宜兴:电动自行车移动劝导卫士投入使用

  “请佩戴好安全头盔”“请不要非法载人”……近日,宜兴市民吴先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经过人民南路与东山西路路口时,发现该路口的东南角来了位机器人“劝导员”,它发现有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出现违法行为时会及时进行提醒。据了解,这位“劝导员”是宜兴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投入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移动劝导卫士。自“劝导员”上岗以来,已发现并劝阻交通违法行为2800余起。

  电动自行车移动劝导卫士是一台一米多高的机器人,由警灯、1200万像素高清相机、升降桅杆、电池等部分组成,当它自动识别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不戴头盔、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报警灯会闪烁并实时语音播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醒。同时,劝导卫士还可以精准识别电动自行车号牌身份,通过人像识别无线传回后台,督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

  “考虑到人民南路与东山西路路口非机动车辆比较多,占用机动车道、逆行、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尤其附近又有小学,所以交警部门在该路口首次用上这台可移动式多功能一体化设备。”宜兴市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中心主任贺丹东介绍,电动自行车移动劝导卫士防雨、防热、防风、防撞击、防盗窃,可24小时进行现场宣教,有效提高市民文明出行意识,降低安全隐患。(周梦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