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任免相结合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任免相结合,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对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承诺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强化任命人员依法履职意识。
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依法立法
从1987年10月制定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无锡市城镇房产管理暂行条例》以来,截至2024年5月,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9件,修改68件次,现行有效的有76件,多项立法开创了全省乃至全国同类立法先河。
1987
无锡市城镇房产管理暂行条例
1987年制定无锡首部地方性法规《无锡市城镇房产管理暂行条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相关上位法的调整变化,条例已不适应城镇房产管理的实际需要,1995年,无锡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该条例。
2006
无锡市宜兴紫砂保护条例
2006年制定的《无锡市宜兴紫砂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为保护区域性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和品种所制定的专项地方性法规,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2015
无锡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
2015年制定全国首部社区戒毒康复专项地方性法规《无锡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
2021
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2021年制定全省首部科技创新促进专项地方性法规《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并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2021年度设区市立法精品培育工程项目。
2022
无锡市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
2022年制定全国首部推动车联网发展专项地方性法规《无锡市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
2023
无锡市和美乡村条例
2023年制定全国首部针对和美乡村建设的专项地方性法规《无锡市和美乡村条例》,并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2023年度设区市立法精品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