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警方周刊

肇事逃逸后又肇事 “醉”加一等

  10月13日凌晨3点,苏某与两名同事相约到一家饭店喝酒,直到早上8点多准备离开。此时,苏某见同事已醉得不省人事,认为自己尚且清醒,便决定开车将两人送回公司。当他驾车行驶至惠山区中惠大道五牧河大桥路段时,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乘坐的同事受伤。事故发生后,苏某没有选择马上报警,而是打电话给另一名同事宋某,称自己发生交通事故,让其赶紧过来。宋某开车来到现场后,马上报了警。此时苏某见宋某的汽车停在路边,没有熄火,便心存侥幸驾驶宋某的车逃离现场。返回途中,苏某又驾车与路边护栏发生了剐蹭。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于一小时后成功将肇事嫌疑人苏某抓获。经抽血检测,苏某的血检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42毫克,涉嫌醉酒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提醒:酒驾、醉驾、交通肇事逃逸都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一定要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