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警方周刊

10月,305名醉驾人员被吊销驾照

  近日,江阴交警大队民警在夜间临检过程中发现了一辆“熟悉的车辆”,遂要求该车靠边停下接受检查。原来,该车在前一天夜晚刚被民警检查过,当时,该车驾驶人普某被证实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已经被依法处罚,那么这辆车是谁在开呢?没想到的是,当车窗打开,驾驶人竟然还是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的普某!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普某依旧是浑身散发着浓重酒气。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普某体内酒精含量达90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

  经调查发现,普某当晚和朋友一起饮酒吃烧烤,自认为意识比较清醒可以开车,特别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不可能每天都遇到交警检查”,于是大胆酒后驾车回家,不料途中又“偶遇”了执勤交警。目前,普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耳熟能详,大部分市民也都能做到如果喝了酒及时喊代驾帮忙开车,可有一位驾驶人虽然喊了代驾,却还是酒驾了,到底是什么情况呢?原来,当天李某参加了聚餐并且饮酒,知道自己酒后不能开车便预约了代驾,因为担心代驾找不到他,双方约好在停车场出口碰头。没想到的是,李某所说的“碰头”并不是带着代驾来找车,而是自己开着车从停车位驶向了停车场出口,自以为就开这么一小段路不会有问题。结果,就是驾驶这么一点点的距离,李某在酒精的作用下将车撞上了停车场的栏杆,引发了交通事故,经过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达201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目前他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警提醒:10月,我市有305名驾驶人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侥幸心理不可有,广大交通参与者需清醒地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酒醉驾违法行为,不要用端起酒杯的手握住生命的方向盘!(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