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21日向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前国防部长加兰特,以及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军事指挥官穆罕默德·迪亚卜·易卜拉欣·马斯里发出逮捕令,指控他们犯有反人类罪和战争罪。
与同样设在海牙的联合国国际法院不同,国际刑事法院并非联合国下属机构,而是依据2002年7月生效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简称《罗马规约》)设立的政府间组织,主要由西方国家推动和主导。根据《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院一旦签发逮捕令,缔约国有法律义务予以执行。
波黑巴尼亚卢卡大学国际关系学教授米洛什·索拉亚分析说,尽管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具有法律效力,但法院本身没有执法力量,只能依靠缔约国执行逮捕令。即便是缔约国,也并非总是选择执行逮捕令。国际刑事法院针对以色列领导人和哈马斯领导人发布的逮捕令具有重要象征意义,但其实际效力有限。
内塔尼亚胡21日对相关指控予以反驳,表示不会承认国际刑事法院决定的合法性。
巴勒斯坦政府和哈马斯均对国际刑事法院决定向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发出逮捕令表示欢迎,但对该机构向哈马斯军事指挥官马斯里发出逮捕令没有进行评论。
《以色列时报》22日援引法律专家的话说,国际刑事法院逮捕令并非旅行禁令,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仍可以出国旅行。不过,如果他们前往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确实面临被逮捕风险。
荷兰智库克林亨达尔国际关系研究所研究员、中东问题专家欧文·范费恩认为,以色列一直以身为西方世界的一部分为荣,而西方国家大多承认国际刑事法院的合法性。这项逮捕令将对以色列的国际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在索拉亚看来,国际刑事法院逮捕令最直接的影响是将会限制内塔尼亚胡的出访计划,使其更不愿与国际社会合作。巴以冲突将进一步加剧,和平谈判可能变得更加困难。
(据新华社海牙11月22日电)